2018年法考辅导资料基础精讲班民法讲义-民法总则-诉讼时效(2))
2018-05-29 10:50 点击:次 【字号:大 中 小】
诉讼时效(2)
三、中止、中断
1.中止的事由——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
【民法总则第194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独角兽特别提醒】
注意区分中止事由出现在最后六个月之前和最后六个月之内的差别。
(1)如果在最后6个月之前发生的,持续到最后6个月时中止,事由消失后再加上6个月,时效届满。
(2)如果发生在最后6个月内,则立即中止,中止事由消失后,也是再加6个月。
2.中断的事由【民法总则第195条,《诉讼时效解释》第13条】——权利人行使权利的结果!
(1)起诉以及与起诉具有同一效力的事由。
①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时效从提交诉状和口头起诉之日中断。
★②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调解机构请求调解
★③向公检法报案或控告
(2)权利人请求
①向对方发文书主张权利,对方签收或盖章;没有签收、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到达者。
②以信件或数据电文主张权利的,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者。
③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法定或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除欠款本息的。
④下落不明咋办?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
(3)义务人承认
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
(4)司法解释中对于特殊中断情形的特殊规定【依然值得注意】
①对同一债权中部分债权主张权利,及于剩余债权,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除外。
②对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诉讼时效中断,对其他连带债权人诉讼时效也中断。
③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诉讼时效中断,对其他连带债务人诉讼时效也中断。
④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诉讼时效均中断。
⑤债权转让的,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⑥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例题:【2011-5】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欠乙10万元到期未还,乙要求甲先清偿8万元。乙的行为,仅导致8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甲和乙对丙因共同侵权而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计10万元,丙要求甲承担8万元。丙的行为,导致甲和乙对丙负担的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均中断
C.乙欠甲8万元,丙欠乙10万元,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甲的行为,不会导致丙对乙的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乙欠甲10万元,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自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乙的10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例题2:【2012-5】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
B.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C.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
【时效司法解释第17条】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时效司法解释第21条】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
【担保法解释第36条】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四、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权利主体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导致该权利或者源于该权利的请求权消灭的法律事实。
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某种权利的法定存续期间。权利人若在此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则期间届满后,权利彻底消灭。如前述可撤销民事行为中撤销权受一年期间的限制即是。
两者区别表现在五个方面:
诉讼时效除斥期间
适用范围请求权主要是形成权
法律后果被请求人产生抗辩权实体权利消灭
时间起算一般是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法律规定的时间或权利发生时间
适用条件债务人主张时法院可依职权直接适用
是否可变可中止、中断或延长不可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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