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考辅导资料基础精讲班民法讲义-民法总则-诉讼时效
2018-05-29 10:49 点击:次 【字号:大 中 小】
第六节 诉讼时效
一、范围、效力
(一)适用范围:债权请求权
例外情况:
1.【司法解释第1条】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保护公司债权人)
2.【民法总则第196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独角兽特别提醒】未登记的动产请求返还原物,会受时效限制。
例题:【2014-53】下列哪些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
A.当事人请求撤销合同
B.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C.业主大会请求业主缴付公共维修基金
D.有人请求分割共有物
(二)效力:
1.适用具有强制性,不得约定排除或预先放弃;【司法解释第2条】
【民法总则第197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例题:甲向乙购买商品房一套,两人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在书面合同中写下了如下条款:“如果房子质量出现问题,甲必须自知道之后两个月内起诉,否则,不得再起诉”。
问:该约定效力如何?【无效】
2.产生抗辩权——永久的还是一时的抗辩?
3.与范围和效力相关的系列考点
(1)当事人仍可起诉(法院不得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2)法院不得主动释明和援引诉讼时效。
(3)自愿履行仍有效,不得反悔,受领的保持力。
一审期间提出,不得在二审期间提出(除非有新证据)。
对方提出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的——法院查明——判决(而非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而非驳回起诉)。
例题:【2009-52(改编)】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法律规定的有些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B.当事人不能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也不能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C.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阐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D.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都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E.事人只能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二审期间不得提出。
二、期间、起算
(一)期间
1.普通时效期间
【民法总则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其他法的规定
(1)三年: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请求权【《环境保护法》第42条)、油污损害赔偿请求权(《海商法》第265条】。依据民法总则之规定,此处的3年也应该理解为普通期间。
(2)四年:国际货物买卖和技术转让合同请求权【《合同法》第129条】
(二)起算
一般表达: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侵害事实、加害人)。
特殊表达: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公共财产的,从发现财产之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一般保证合同,对于债务人诉讼判决生效之日。
(1)合同之债
①定有清偿期的:清偿期届满之日
②未定清偿期的:宽限期届满之日,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的,自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③分期履行的合同:最后一期届满之日
④合同撤销后返还之债:被撤销之日
(2)侵权之债
①人身侵权赔偿:当即发现,侵害发生之日;当时未发现,伤势确诊之日
②知识产权侵权:超过3年,侵权仍在持续并在著作权保护期内的——法院判决停止侵权行为——保护的范围从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3年
③未成年人遭性侵: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④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3)不当得利之债:知或者应知道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
(4)无因管理之债:
管理人:行为结束并且知道本人之日
本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管理人及损害事实之日
(5)司考中期间起算的命题陷阱
①至(最)迟应在哪一天起诉?
届满——原日期加一年或者两年。
②何时起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原日期加一年或者两年再加一天。
例题1:2000年4月,甲得知乙出版社非法出版发行甲的小说,但未予理会。由于乙一直未停止上述侵权行为,甲遂于2003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可以获得的赔偿数额应从2003年5月向前推算3年计算
B.法院应当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诉讼请求
C.法院应当判决乙停止侵害行为
D.本案应适用特殊诉讼时效
例题2:【2006-6】2001年4月1日,范某从曹某处借款2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
2003年3月22日,曹某通知范某还款,并留给其10天准备时间。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若曹某于2003年4月1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B.若曹某于2005年4月1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C.若曹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驳回其起诉
D.若曹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优惠套餐推荐
下一篇:2018年法考辅导资料基础精讲班民法讲义-民法总则-诉讼时效(2))
相关新闻
更多>>
热门文章
- 2024-06-192024法考主观题准考证10月15-1
- 2024-06-192024法考客观题准考证9月11-20日
- 2024-06-19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地
- 2024-06-192024年法考新大纲变化—理论法
- 2024-06-192024年法考新大纲变化—三国法
- 2024-06-192024年法考新大纲变化—行政法
- 2024-06-192024年法考新大纲变化—商经法
- 2024-06-192024年法考新大纲变化—民事诉
- 2024-06-192024年法考新大纲变化—刑事诉
- 2024-06-192024年法考新大纲变化—民法
- 2024-06-192024年法考新大纲变化—刑法
- 2024-06-192023年法考新大纲变化—民法
- 2024-06-192024年法考报名《公告》相关政
- 2024-06-19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
- 2024-06-19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于
- 2024-06-192023年法考客观题试题(卷二回
- 2024-06-192023年法考客观题试题(卷二回
- 2024-06-192023年法考客观题试题(卷一回
- 2024-06-192023年法考客观题试题(卷一回
- 2023-10-242023年法考《公告》相关政策规
更多>>
学员心声
- 陈永生老师讲得灰常好~
- 学员dh****1120:陈永生老师讲得非常好,感觉能前后将知识点连接,能让学生形成整体思维模式。
- 韩老师的课很有吸引力
- 学员dw****1822:韩老师讲课非常有吸引力,条理清楚、重点突出、举例生动形象,还指出了很多易错点。
- 选择李文涛老师绝对没错
- 学员dc****52:李文涛老师善于对知识点进行总结,提炼考点,让学员更上阶段,很多很模糊的考点,李文涛讲的清晰多了。李文涛讲课很有激情,能很好的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 杨帆老师是我男神
- 学员dd****1984:杨帆老师授课风格简洁明快,条理层次超级清晰。对于重点难点以及易混淆的地方,都能深入浅出的解析。
- 许玉霞老师讲课真好
- 学员dx****50:许玉霞老师长期从事司法考试培训课程,经验丰富,条理性强,通俗易懂,讲解透彻,富有激情。
- 兰燕卓老师讲课深入人心
- 学员dh****66:兰燕卓老师授课不仅明确了每个概念的关键词,而且讲明如此规定的原因,同时举例进行说明,还时不时地将这些概念进行反复串联,加深学生的学习印象。这不仅是一个教师的教学能力问题,而且还是一个人的高尚品质问题。
- 汪华亮老师棒棒哒
- 学员pa6****31:汪华亮老师是我很中意的,到独角兽学习就奔着汪老师来的,特别棒!
- 韩祥波老师真负责
- 学员dc****63:韩祥波老师讲课很细致很全面,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尤其知识点很有条理性,便于学员的的第二轮复习,韩老师是个负责任的好老师。
- 李文涛老师,不错
- 学员dw****62:李文涛老师从事司法考试国际法辅导多年,授课经验极其丰富,对重点、难点问题分析透彻,应试性、方向性极强,深受广大学员好评。
- 陈永生老师就是好
- 学员dz1****40:陈永生老师授课幽默,富有激情。其因讲课诙谐幽默、知识功底扎实、逻辑结构清晰而备受广大考生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