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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考辅导资料基础精讲班民法讲义- 留置权(动产、法定)

2018-05-30 16:29 点击:次 【字号:

  第八节 留置权(动产、法定)
 
  一、留置权的成立
 
  1.标的为动产
 
  2.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通常是合法的合同行为。
 
  此处“债务人的”是债务人享有所有权的?还是债务人交给他人占有的?
 
  若是后者,可以不可以取得留置权?若可取得留置权,是不是善意取得?
 
  【2016年-7】甲借用乙的山地自行车,刚出门就因莽撞骑行造成自行车链条断裂,甲将自行车交给丙修理,约定修理费100元。乙得知后立刻通知甲解除借用关系并告知丙,同时要求丙不得将自行车交给甲。丙向甲核实,甲承认。自行车修好后,甲、乙均请求丙返还。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请求丙返还自行车
 
  B.丙如将自行车返还给乙,必须经过甲当场同意
 
  C.乙有权要求丙返还自行车,但在修理费未支付前,丙就自行车享有留置权
 
  D.如乙要求丙返还自行车,即使修理费未付,丙也不得对乙主张留置权
 
  3.债权已届清偿期
 
  4.债权之发生与动产之占有具有牵连关系——商事留置除外【2016年主观题有考察】
 
  5.没有禁止留置的规定和约定——意味着可以约定排除适用。
 
  【独角兽特别提醒】
 
  留置权适用范围的扩张。从“非法律允许留置,不得”到“非法律禁止留置,均可”。担保法84:保管、运输、加工承揽。合同法395和422条,增加了仓储和行纪。物权法采取开放式的立法模式。
 
  原担保法规定适用于承揽、货运、保管、仓储、行纪等合同,但物权法已不限于合同关系,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即可,商事留置权更为广泛。
 
  【第231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例题:【2015-55】下列哪些情形下权利人可以行使留置权?
 
  A.张某为王某送货,约定货物送到后一周内支付运费。张某在货物运到后立刻要求王某支付运费被拒绝,张某可留置部分货物
 
  B.刘某把房屋租给方某,方某退租搬离时尚有部分租金未付,刘某可留置方某部分家具
 
  C.何某将丁某的行李存放在火车站小件寄存处,后丁某取行李时认为寄存费过高而拒绝支付,寄存处可留置该行李
 
  D.甲公司加工乙公司的机器零件,约定先付费后加工。付费和加工均已完成,但乙公司尚欠甲公司借款,甲公司可留置机器零件
 
  二、留置权的效力
 
  1.占有权
 
  2.孳息收取权
 
  3.变价优先受偿权
 
  考点:实行留置权的2个月宽限期
 
  (1)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宽限期的,从约定。
 
  (2)当事人未约定宽限期的——2个月以上,除非留置物不适宜!
 
  三、留置权的消灭
 
  1.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为债权人接受的,留置权消灭
 
  2.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的,留置权消灭
 
  例题:甲从乙处借来一台电视机,因故障送至丙处修理。丙将该电视修好了,但甲迟迟不支付修理费。下列表述正确的为:
 
  A.在丙占有该电视机期间,丙对该电视机不享有留置权
 
  B.若丙丧失对该电视机的占有,则丙对该电视机的留置权消灭
 
  C.若甲在一个月内不付清修理费,丙有权变价优先受偿
 
  D.若甲另行提供担保的,则丙对该电视机的留置权消灭
 
  四、担保物权之间的冲突
 
  1.留置权优于抵押权、质权(物权法第239条)
 
  思考:何时留置权不优先?【留置权人将留置的财产出质或设抵押的】
 
  2.动产抵押权与动产质权
 
  (1)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按照发生的时间先后。
 
  (2)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质权
 
  例题:【2013-8】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乙公司设立了质权。10日后,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甲公司将机器设备又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中40万元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丙公司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余60万元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20日后,甲将机器设备再抵押给丁公司,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公司届期不能清偿银行贷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应先拍卖房产实现抵押权
 
  B.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可选择拍卖房产或者机器设备实现抵押权
 
  C.乙公司的质权优先于银行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
 
  D.丁公司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优先于乙公司的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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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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