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考辅导资料基础精讲班国际公法讲义-国际法的基本理论(3)
2018-05-26 16:50 点击:次 【字号:大 中 小】
(三)国际组织——国际法的派生主体案例分析:为什么北朝鲜发展核武器违反国际法?中国是否经常行使否决权?缅甸决议
1.联合国
(1)联合国的主要机关
联合国六大主要机关 | 性质、地位、特点 |
大会 | 非联合国的立法机构 |
安全理事会 | 15个理事国组成,唯一有权采取执行行动的机关。 |
经社理事会 | 54个理事国组成,处理经济、社会、文化事宜。 |
托管理事会 | 成立时11块托管领土,现都已经独立或自治,名存实亡。 |
国际法院 | 国际法院的司法机关 |
秘书处 | 联合国的行政机关,秘书长由安理会按实质性事项推荐,大会按一般问题表决(过半数)通过。 |
1.联合国大会表决制度 |
(1)会员国投票权平等,实行一国一票制; (2)一般问题采用简单多数通过,重要问题采用2/3多数通过,实践中也采用协商一致的方式; (3)对于联合国组织内部事务通过的决议对会员国具有拘束力,对于其他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属于建议性质,不具有法律拘束力。 |
|
上述“重要问题”包括:①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②选举安理会、经社理事会和托管理事会理事国;③接纳新会员国;④中止会员国权利或开除会籍;⑤实施托管问题;⑥联合国预算及会员国会费的分摊;宪章的修改等。 | ||
2.安理会表决制度 | (1)程序性事项 | 9个理事国的同意票即可通过 |
(2)非程序性事项或实质性事项 |
“大国一致原则”:①同意票必须达到9票;②不得有常任理事国的反对票;③常任理事国的弃权或缺席不影响决议的通过。 事项:(1)向大会推荐接纳新的会员国或秘书长;(2)建议中止会员国的权利或开除会员国;(3)为维护和平与安全而通过采取行动的决议等。 |
|
(3)双重否决权 |
①决定是否属于程序性事项,五大国拥有否决权; ②对非程序性事项进行表决,五大国拥有否决权。 |
A.决议因有常任理事国投弃权票而不能通过
B.决议因非常任理事国两票否决而不能通过
C.投票结果达到了安理会对实质性问题表决通过的要求
D.安理会为制止侵略行为的决议获简单多数赞成票即可通过
【答案】C
四、国际法律责任(★★★★)
国际法律责任 | 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 | 责任构成要件 | 1.行为可归因于国家 | 国家机关的行为 | |
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其他实体的行为 | |||||
实际上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 | |||||
别国或国际组织交一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视为支配国的行为) | |||||
叛乱运动机关的行为(前提是该叛乱团体成功组建新国家、新政府) | |||||
2.违反国际法义务 | 作为 | ||||
消极不作为——往往导致国家的间接责任 | |||||
免责的理由 | 自愿同意、危难或紧急状态、对抗和自卫、不可抗力或偶然事故等 | ||||
责任的形式 | 终止不当行为、保证不再重犯、恢复原状、赔偿、道歉、限制主权等 | ||||
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之责任 | 责任构成要件 | 1.国际法对该种行为不加禁止 | |||
2.该行为之实施却在客观上造成了涉外损害后果 | |||||
责任形式 (以赔偿为主) |
外空探索的涉外损害 | 发射国承担责任 | |||
核能利用的涉外损害 | 双重责任制:营运商应首先承担责任、国家保证 | ||||
其他涉外损害 | 经营者承担有限赔偿责任 | ||||
国际刑事 责任 |
责任主体 | 犯有国际罪行的个人(当前无争议) | |||
国家国际刑事责任(当前存在争议) |
A.甲国国家应承担直接责任 B.甲国国家应承担间接责任
C.甲国国家应承担连带责任 D.甲国国家没有法律责任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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