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考辅导资料基础精讲班商经讲义-合伙企业法(3)
2018-05-29 12:16 点击:次 【字号:大 中 小】
二、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是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不参与合伙事务管理;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管理合伙企业。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F61、62)
1.合伙人:
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2.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事务执行、忠实义务、盈亏分担、债务清偿)
1.合伙事务执行(F68)
(1)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2)表见普伙(F76)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3)有限合伙人的权利(F68)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A.决定权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B.建议权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C.知情权
选择权: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获取权: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查账权: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D.诉权
直接诉: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
代表诉: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为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E.担保权
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某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甲能否选择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事务所?
可以。
2.忠实义务(F70、71)
有限合伙人可同企业交易、同业竞争,合伙协议约定除外。
3.盈亏分担(F69)
可以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亏损必须共同承担。
4.有限合伙人的个人债务清偿(F74)
个人财产——合伙收益——或强制执行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优先购买权)。
【例题】雀凰投资是有限合伙企业,从事私募股权投资活动。2017年3月,三江有限公司决定入伙雀凰投资,成为其有限合伙人。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17-3-72)
A.如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则须经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三江公司才可成为新的有限合伙人
B.对入伙前雀凰投资的对外负债,三江公司仅以实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三江公司入伙后,有权查阅雀凰投资的财务会计账簿
D.如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则三江公司入伙后,原则上不得自营与雀凰投资相竞争的业务
【答案】ABCD
【解析】依据《合伙企业法》第43、60条的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有限合伙适用普通合伙关于入伙的规定,对于有限合伙而言,新人的入伙对合伙企业有重大的影响,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决,而不仅仅是全体普通合伙人的一致决,A选项错误。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77条的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是实缴出资,B选项错误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68条第2款第5项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而不是可以随意查账,C选项错误。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71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一般可以从事竞业行为,D选项错误。
【法条】《合伙企业法》第43、60、65、68、71、72条。
(三)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份额处分、身份变更)
1.份额处分:转让与质押(F72、73)
(1)自由预告外转,约定除外——体现人合性
有限合伙人可按合伙协议约定对外转让财产份额,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自由出质,约定除外——体现人合性
有限合伙人可出质财产份额,合伙协议约定除外。
有限合伙人甲拟转让其合伙份额外转给乙,其他合伙人有优购权么?拟将其合伙份额出质给某银行,要一致决么?
都不需要,约定除外。
2.入伙(F77)
对入伙前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例题】李军退休后于2014年3月,以20万元加入某有限合伙企业,成为有限合伙人。后该企业的另一名有限合伙人退出,李军便成为唯一的有限合伙人。2014年6月,李军不幸发生车祸,虽经抢救保住性命,但已成为植物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15-3-30)
A.就李军入伙前该合伙企业的债务,李军仅需以20万元为限承担责任
B.如李军因负债累累而丧失偿债能力,该合伙企业有权要求其退伙
C.因李军已成为植物人,故该合伙企业有权要求其退伙
D.因唯一的有限合伙人已成为植物人,故该有限合伙企业应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答案】A
【解析】依据《合伙企业法》第77条的规定,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入伙的,对入伙前债务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类似于股东,承担有限责任,A正确。
有限合伙人基于资本信用入伙,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具有资合性,其自身丧失偿债能力,不退伙,B错误。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79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基于资本信用入伙,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具有资合性,其丧失行为能力,不退伙,无限人可以继续做有限合伙人,C错误。
无限人可以继续做有限合伙人,既然还存在有限合伙人,该有限合伙无需转为普通合伙,D错误。
3.退伙
(1)当然退伙(F78、79)
A.两亡一丧一执行;
B.有限合伙人为“无限人”或丧失偿债能力的,不退伙。
(2)资格继承(F80)
有限合伙人死亡或终止,其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可取得该有人的资格。
(3)退伙(F81)
对退伙前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例题】灏德投资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专门从事新能源开发方面的风险投资。甲公司是灏德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乙和丙是普通合伙人。关于合伙协议的约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16-3-72)
A.甲公司派驻灏德投资的员工不领取报酬,其劳务折抵10%的出资
B.甲公司不得与其他公司合作从事新能源方面的风险投资
C.甲公司不得将自己在灏德投资中的份额设定质权
D.甲公司不得将自己在灏德投资中的份额转让给他人
【答案】BC
【解析】依据《合伙企业法》第64条第2款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所以A错误。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71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可约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从事竞业行为,所以B正确。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72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可约定有限合伙人不得将其份额出质,所以C正确。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73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但合伙份额转让系合伙人的固有权,合伙协议不能剥夺,合伙协议不可约定有限合伙人的份额不能外转,所以D错误。
4.身份变更(F82、83、84)
(1)内部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身份变更,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外部
身份变更,需对(原身份期间)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特殊后果
仅剩有限合伙人的,解散;
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F75)
【例题】甲、乙、丙、丁欲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是有限合伙人,丙、丁是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如下内容,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08三69,70;09三74)
A.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同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B.丙以其劳务出资,为普通合伙人,其出资份额经各合伙人商定为5万元
C.合伙企业的利润由甲、乙、丁三人分配,丙仅按营业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劳务报酬
D.若有限合伙人乙被法院判决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偿债能力,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其退伙
E.若有限合伙人乙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取得乙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F.若乙转为普通合伙人,须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G.如果合伙协议没有限制,乙可以不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还可以将自购的机器设备出租给合伙企业使用;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将其部分合伙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
H.甲可以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还可以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可以为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I.四方可以约定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吸收新的合伙人
【答案】AD
【解析】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合伙事务管理,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无限人”,可以继续做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比较表格
序号 | 区别特征 | 普通合伙人 | 有限合伙人 |
1 | 入伙出资 | 可劳务出资 | 不可劳务出资 |
2 | 入伙前企业债务 | 无限连带 | 出资为限有限责任 |
3 | 盈亏分担 | 普伙企业共担盈亏 | 有伙企业盈利可独占,亏损共担 |
4 | 竞业 | 绝对禁止 | 自由,约定除外 |
5 | 自我交易 | 一致决或合伙协议约定 | 自由,约定除外 |
6 | 份额外转 | 一致决,约定除外(有优购权) | 自由,约定除外,30日预告(无优购权) |
7 | 份额质押 | 一致决,否则绝对无效 | 自由,约定除外 |
8 | 份额执行 | 其他合伙人有优购权 | 其他合伙人有优购权 |
9 | 退伙 | 丧失偿债能力当然退伙 | 丧失偿债能力不退伙 |
10 | 资格继承 | 手动 | 自动 |
11 | 退伙前企业债务 | 无限连带 | 取回财产为限有限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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