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考辅导资料基础精讲班环境资源法讲义
2018-05-26 18:25 点击:次 【字号:大 中 小】
财税法
导论——考点体系
(一)实体税法
1.所得税:个税、企税
2.增值税
3.消费税
(二)程序税法
1.税收征管
2.法律责任和法律纠纷
一、实体税法
(一)个人所得税法
1.居民全球缴税(F1)
(1)居民(有住所或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外取得的所得缴税;
(2)境内居住满一年
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2.非居民境内缴税(F1)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税。
【例题】关于个人所得税,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15-1-69)
A.以课税对象为划分标准,个人所得税属于动态财产税
B.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
C.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D.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
【答案】CD
【解析】依据税法基本原理,可课税对象为标准,可分为流转税(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特定行为税,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所得额,属于所得税,A错误。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的规定,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而与国籍无关,B错误。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的规定,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居民纳税人全球纳税,即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纳税,C正确。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4项的规定,劳务报酬适用比例税率,一次收入畸稿的,可以加成征收,D正确。
环境保护法
导论——考点体系
(一)环境法
1.环境基本制度
2.法律责任
(二)环评法
一、环境法律责任和处理程序
(一)行政责任
1.按日连续处罚(F59)
(1)违法排污,拒不改正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2)处罚标准
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3)增加违法行为种类
地方性法规可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2.限制生产停产整治(F60)
(1)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环保局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超标或重点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控制指标,县级以上环保局可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
(2)责令停业关闭——政府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3.擅自开工的法律责任(F61)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责令恢复原状。
4.其他中介机构和单位的连带责任(F65)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还应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2)还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5.上级环保局对下级环保局工作人员的处分建议和不作为的直接行政处罚(F67)
(1)处分建议
上级环保局发现下级环保局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依法应给予处分的,应向其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2)不作为的,直接处罚
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环保局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环保局可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例题】某市混凝土公司新建临时搅拌站,在试运行期间通过暗管将污水直接排放到周边,严重破坏当地环境。公司经理还指派员工潜入当地环境监测站内,用棉纱堵塞空气采集器,造成自动监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有关部门对其处罚后,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拟裁员20人以上。关于该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17-1-96)
A.如该公司应报批而未报批该搅拌站的环评文件,不得在缴纳罚款后再向审批部门补报
B.该公司将防治污染的设施与该搅拌站同时正式投产使用前,可在搅拌站试运行期间停运治污设施
C.该公司的行为受到罚款处罚时,可由市环保部门自该处罚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D.针对该公司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市环保部门可先行拘留责任人员,再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答案】A
【解析】依据《环境法》第19、61条的规定,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一般建设项目的环评必须事先申报,不能缴纳罚款后补报,A选项正确。
依据《环境法》第41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因此不能擅自停运治污设施,B选项错误。
依据《环境法》第59条第1款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从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按日连续处罚,C选项错误。
依据《环境法》第63条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违法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依法拘留,而不是有环保局拘留,D选项错误。
【法条】《环境法》第19、41、59、61、6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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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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