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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考辅导资料基础精讲班商经讲义-公司法-公司基本制度股东权利的内容(2)

2018-05-26 11:56 点击:次 【字号:

公司基本制度股东权利的内容

4.公司决议诉权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诉讼 效力
未做出决议 不成立
内容违法 无效
程序违法、内容违章 可撤销: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但是公司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1)决议无效或不成立
确认决议无效或不成立的原告——股东、董事、监事等F1
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不成立的,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例题】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组建一有限公司。出资协议约定甲以现金十万元出资,甲已缴纳六万元出资,尚有四万元未缴纳。某次公司股东会上,甲请求免除其四万元的出资义务。股东会五名股东,其中四名表示同意。股东丙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股会决议无效。
公司决议不成立F5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法院应予以支持:
A.未开会
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法或章程规定可不召开股东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
B.未表决
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
C.出席人数或表决权违法违章
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章程规定的;
D.表决未通过
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
E.其他
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2)决议可撤销
程序违法、程序和内容违章:可撤销;60日;担保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撤销权的主体:原告——股东F2
(1)依法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原告,应在起诉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
(2)当事人恒定和诉讼结果继承:起诉后股权转让的,原告不变,诉讼效果可由受让股东承继。
撤销权的限制——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轻微瑕疵、对决议没实质影响的,不得撤销F4
会议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法院不予支持撤销请求。
(3)公司决议诉讼的被告——公司;第三人——利害关系人F3
公司为被告
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依法列为第三人。
共同原告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有原告资格的人以相同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前款规定诉讼的,可列为共同原告。
(4)外部善意相对人的保护F6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或撤销的,公司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例题】下列关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表述,错误的是?
A.甲公司董事张某和曾任甲公司股东的赵某可直接向法院主张撤销召集程序存在瑕疵的股东会决议
B.乙股份公司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人数不足半数,该董事会决议无效
C.丙公司股东会决议表决方式存在轻微瑕疵,但其对该决议产生了实质影响,该决议可依法被撤销
D.丁公司股东李某作为原告提起公司某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股东王某主张撤销该决议,股东周某主张该决议不成立,股东吴某主张该决议有效,股东刘某觉得无所谓。王某和周某可依法作为共同原告,吴某和刘某可依法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答案】AB
【解析】公司决议的撤销权限于股东。出席会议人数或股东所持表决权不合法或不合章的,该决议不成立。程序的轻微瑕疵,且未对决议造成实质影响的,不得撤销公司决议。依据最高院对公司法解释四的适用意见,无效、撤销、不成立可以归为相同诉讼请求,可作为共同原告。
【法条】《公司法解释四》第1、2、3、4、5、6条。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义务
1.董监高任职禁止(F146)
2.董高行为禁止(F148、149、150)

内部关系 绝对禁止 钱:挪用公司资金。
②公款私存: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③侵占佣金: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④泄密: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相对禁止 ⑤借贷担保: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⑥自我交易: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⑦竞业、侵占商业机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法律效果 公司的归入权和介入权
董事、高管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例题】烽源有限公司的章程规定,金额超过10万元的合同由董事会批准。蔡某是烽源公司的总经理。因公司业务需要车辆,蔡某便将自己的轿车租给烽源公司,并约定年租金15万元。后蔡某要求公司支付租金,股东们获知此事,一致认为租金太高,不同意支付。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16-3-28)
A.该租赁合同无效
B.股东会可以解聘蔡某
C.该章程规定对蔡某没有约束力
D.烽源公司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答案】D
【解析】公司高管与公司进行的自我交易,可类推适用自我代理,其效力待定,而非无效
【例题】李方为平昌公司董事长。债务人姜呈向平昌公司偿还40万元时,李方要其将该款打到自己指定的个人账户。随即李方又将该款借给刘黎,借期一年,年息12%。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13-3-70)
A.该40万元的所有权,应归属于平昌公司
B.李方因其行为已不再具有担任董事长的资格
C.在姜呈为善意时,其履行行为有效
D.平昌公司可要求李方返还利息
【答案】CD
【解析】董高的内部违章行为不影响公司外部与第三人的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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