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司法局关于举行2016年度获得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颁证仪式暨职前培训的通知
荆州市2016年度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国
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按照省司法厅领导有关指示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法律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素养,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扩大国家司法考试的社会影响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举行2016年度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颁证仪式暨职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
2016年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职前培训;举行
颁证仪式;实习律师、实习公证员与相关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签订《实习协议》。
二、时间、地点
时间定于2017年3月28日(周二)一天(上午9:00时,下午3:00时)
地址:荆州市司法局办公楼八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716—8527546 ,联系人:陈雅军
三、 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名单
1、授予A证人员名单(57名)
宗诚 羊丽慧 严定光 张广春 田奉民 贺昊天 董天 金思成 陈国邦 黄蜀波 吴迪 刘晓杰 陈实 严微 孙会 张唯 张亚庆 谭康 蒯鹏王媛媛 严丹丹 常磊 瞿兆艺 崔学文 朱重轮 陈韶敏 曾晶 伍靖荒 吴彩丽 曾琦 陈忠强 张慧珠 刘学佼 沈恬 许华静 杨婷 李威 李华刚 江沁 郑琪 张涛 向往何广东 张芳 金冠 余铖 闫荟萃 魏杰 廖友伟 朱雷 吕映雪 邹向科 肖竹青 王健 郑惠林 殷俏 郭晓晖
2、授予C证人员名单(10名)
郑周 徐陈明 别荦 王周 陈航 胡洁 陈晶晶 李开华 宋慧敏 柳巍
四、具体要求
1、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要求,为了对申请人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由申请人本人前来领取。
2、申领证书人员请于3月21日至28日,登录湖北国家司法考试网(http://www.hbsfks.gov.cn/),在“资格申请”栏“信息采集”中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程序。
3、现场领取资格证书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信息采集打印表二份(A4纸张)
4、申领证书人员因特殊原因在国外学习或工作,不能亲自领取的,由本人开具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所在单位的证明(有公章、有中文),并向直系亲属出具委托书,由受委托人凭证明、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来领取。
5、上述未参加工作的获证人员,可以到市各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申请实习,须申请实习的人员请于2017年3月28日前与相关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联系,双方达成意向性意见后于2017年3月28日在颁证仪式暨培训会上集中签订《实习协议》。
荆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