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统一安排,我市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于3月20日至25日统一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的方式
采取网上填写相关信息与现场领取证书的方式进行。
1.3月16日至19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登录湖北国家司法考试网(http://www.hbsfks.gov.cn/),在“资格申请”栏“信息采集”中,填写相关信息,自动生成《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信息采集表》。
2.3月20日至25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到襄阳市司法局领取证书。地点:襄阳市司法局二楼203室,咨询电话:0710-3521003.
二、注意事项
1.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由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
襄阳市司法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