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2、身份证件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网上申请结束后,司法部将对申请人的学历信息进行核验。对于未通过教育部统一核验的,受理机关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再次进行学历查询,没有学历查询结果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补正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无正当理由不能或逾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4、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