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应试人员达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6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网上申请信息填写时,请务必核对户籍地、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年月、毕业院校等重要信息准确无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6年12月16日至30日,到报名地的州市司法局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在云南省异地报考,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成绩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的法律专科(B证),以及法律专科以上学历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C证)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2份)(工作人员现场打印)
(二)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及复印件。
(三)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本人打印版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首页及本人信息页)申请人的户口簿内容有涂改校对或手写的,应先换发新户口簿或开具户籍证明再现场确认。
(四)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时使用的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彩色证件照片4张;申请人请勿对照片自己裁剪,可带到申请确认现场使用专用照片裁剪器规范裁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