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已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于11月21日公布。现将温州考区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通知单的下载和成绩核查
应试人员可自11月21日上午8时,登陆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成绩通知单由应试人员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温州考区应试人员如对成绩有异议,可于12月5日前(双休日除外),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到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申请分数核查。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一、二、三卷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核查后若成绩有变化,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书面通知本人;若核查结果与原分数一致,则短信通知本人。
二、合格分数线
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一)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于2017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信息,自动生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温州考区的申请人应于2017年12月15日至29日(双休日除外)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温州市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291号温州市司法局一楼服务大厅 )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二)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在异地报考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5日至29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局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受理现场审核的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应提前自行向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查询。申请人报名信息由司法部负责统一网上调转,无需到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
(三)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现阶段无需办理网上申请及现场审核,但应立即打印本人成绩通知单妥善保管。
四、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人务必如实填写网上申请信息,特别注意要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年份、毕业院校等信息。毕业证书编号应是在教育部学信网上(网址: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的电子注册号,凡毕业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需在该网上办理学历认证,并在现场审核时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
报名人员因助学贷款尚未还清、毕业证书被毕业学校暂扣的,也必须在资格申请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以供审验。
申请人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毕业证明书。
3.与本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其中3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贴在报名表上)。申请人报名照片电子文件遗失的,可在登录本人网上成绩查询或资格申请界面后,右键保存本人照片后冲洗提交。不得提交与报名照片不符的其他照片。
4.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视现场具体审核情况决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特殊情况下资格申请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毕业证书姓名、证件号码或出生年月日与身份证件不符的,须由公安机关或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姓名、证件号码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必须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证件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函(或格式化证明)。
已持有B证或C证且考试成绩达到360分以上的A证申请人,还须交回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
相关原件经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审验、复印留存后,当场退回申请人。资格申请表、报名表由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现场打印,并交申请人签字确认。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291号温州市司法局618室,电话:88368816,88956293。
温州市司法局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