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于11月21日发布。现将我市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和法律职业资格申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试人员自行下载成绩通知书和成绩核查
应试人员可自11月21日上午8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如对成绩有异议,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报名地市司法局申请成绩核查。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考场和联系电话,并附本人准考证复印件。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一、二、三卷考试但无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的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三、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
(一)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于2017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信息,自动生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申请人应于2017年12月15日至29日,到报名地市司法局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二)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5日至29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局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三)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市司法局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现阶段无需办理网上申请及现场审核。
四、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材料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在网上如实填写《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现场审核时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与本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其中3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贴在报名表上,制作证书的照片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印制)。申请人报名照片电子文件遗失的,可在登录本人网上成绩查询或资格申请界面后,右键保存本人照片后冲洗提交。不得提交与报名照片不符的其他照片。
4.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成绩通知书、申请表和报名表均在现场审核时打印,无需申请人自行提交。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5、湖州市司法考试办公室地点,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四号楼1402室,电话:0572-2399118。
6、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时间:2017年12月15日至29日(双休日休息),上午:8:30 - 12:00;下午:13:30 - 17:00。
湖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