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关于做好审核授予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工作的通知》和省司法厅的要求,为做好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申请人网上申请选择在赣州申领的,应于7月23日至7月27日到赣州市司法局(赣州市政中心南楼8楼国家司法考试科0811房)进行现场审核。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按照特殊情况补录人员,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本人应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现场审核办理时间及地点
现场审核时间:7月23日至7月27日(工作时间为8:30—12:00,14:30—18:00)
现场审核地点:赣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科(赣州市市政中心南楼0811房,联系电话:0797-8391431)
三、现场审核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网上申请工作结束后,赣州市司法局将于7月23日至27日,对申请人网上填报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必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身份证,由身份证识别仪自动识别后,国家司法考试管理平台自动生成打印有关材料:
1、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一式三份,现场打印)
2、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一式二份)
3、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现场打印)
4、考生报名时的承诺书(一式二份,现场打印)
5、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一式三份)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有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还需提供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必须将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
6、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7、学信网上的毕业证书查询结果(一式三份)
8、与本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现场审核处有照片裁剪器可使用)
材料原件审验后当场退回。
赣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科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