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厅的通知要求,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并在呼伦贝尔市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请于2017年3月15日至4月5日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呼伦贝尔市司法局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军队系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军队相关管理部门发放,相关事宜请与军队原报名部门联系。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地点:
呼伦贝尔市新区政务综合楼(原新区党政办公大楼)D区4楼D419或D421房间。
呼伦贝尔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咨询电话:
0470——8217972
0470——8217980
特此通知
呼伦贝尔市司法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