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发放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现将我市发放2016年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
2017年3月20日—3月2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发证地点
贵池区翠柏路208号池州市司法局四楼
三、证书领取时需提交的材料
本人申报法律职业资格证时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
四、具体要求
1、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应由申领人本人领取,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领取的,可以书面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领取,但必须同时提交与申领人的关系及委托书。
2、对于申领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可以短暂保管其证书,申领人可在4月30日前来领取。联系电话:0566—3385022
池州市司法局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