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通知,结合实际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在宿迁市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合格(不含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发放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3月20日—3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宿迁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办公室(1203室,宿迁市洪泽湖路139号)
二、注意事项
1、按要求证书须由本人领取,请领证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现场领取。
2、如不能按时领取,我处将代为保管,此后领取请提前电话预约。
3、联系电话:0527-84362654
宿迁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