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苏州考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含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日期、时间和地点:
(一)领取方式:
1、窗口领取:针对市区考生。
2、送证上门,集中颁证:针对在申领时登记在昆山市、太仓市、常熟市、张家港市和吴江区领取的考生。
(二)领取日期、时间和地点
1、窗口领取
(1)日期: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4日;
(2)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3)地点:苏州市司法局105室(十梓街429号)
2、送证上门,集中颁证
(1)日期:2017年3月22日后
(2)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地司法局电话通知。
各地司法局联系电话如下:
张家港市咨询电话58685428
昆山市咨询电话57507625
太仓市咨询电话53535145
常熟市咨询电话52783520
吴江区咨询电话63980643
二、具体要求:
(一)按照司法部要求,为了对申请人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前来领取;
(二)申领人现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可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三)对于确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本人不能按时前来领取的,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代为保管其资格证书,在4月20日前(双休及节假日除外)由本人前来领取。
咨询电话:0512-65125021、65241983
苏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