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领取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告
经司法部审核批准,现将我省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7年3月22日至27日
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安排前来领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领取的考生,可以向所在领取的考区电话预约延领。
二、领取地点
海口考区:海口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北楼二层2019室;联系电话:0898-68722046 68714991(传真)
三亚考区:三亚市吉阳区迎春路5号市司法局大楼4楼406室;联系电话: 0898-88276791 88278150(传真)
三、领取需提供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受理单。
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由本人亲自领取,不能委托他人代领。
四、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的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后有关申请事宜另行公告。
特此通告。
海南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