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司法厅安排,我局即将发放通过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并已履行申请授予手续考生(非应届)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为做好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
2017年3月23日—24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二、发证地点
贵阳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和司法鉴定工作指导管理处(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市政府大楼A区二楼224室)
联系电话:0851——87988058
三、领证须知
1.领证时必须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不得代领;
2.申领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我局将在4月下旬安排补领(具体时间请关注“贵阳司法行政网”官网和“贵阳司考服务”新浪官方微博的通知)
贵阳市司法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