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济南考区法律职业资格现场申请工作,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在济南考区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且非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人员。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申请方式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审核授予实行网上填写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审核方式。
符合此次申请条件的人员请于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未在规定时间网上申请的,现场不予办理审核。
三、现场申请时间
现场申请时间:2016年12月19日下午至2016年12月23日上午。
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请考生严格按照网上申请时提交的预约时间办理。
四、现场申请地点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层C区3065、3066窗口。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
参考线路:
(1)天桥南:3、4、5、7、11、15、18、29、32、33、34、35、43、67、83、84、85、118、K50、K51、K58、K59、K90、K91、K92、K98路。
(2)站前路南口:29、49路
(3)经二纬二:1、21、78路
五、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1)申请人所提交的毕业证书应在教育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
(2)凡毕业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需在该网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并在现场审核环节提交。
(3)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
不能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司法行政机关将不予受理。
3、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贴在报名表上);因照片为存档照片,需要长期保存,须为冲洗版,不能采用打印版。
4、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自行下载打印)
5、其它材料:申请人更改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须出具公安机关或证件管理部门证明函或格式化证明。(个别考生需要提供)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申请人必须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不得交由他人代办;对于出国(境)在外的申请人网上申请后,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现场审核,但必须提交申请人所有规定的上述申请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及报名照片、书面委托书、出国(境)在外证明(或护照复印件),直系亲属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3、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请按司法部公告要求办理。
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
经司法部审查,符合申请授予条件的申请人,批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31—68967366
济南市司法局
2016年11月24日
原标题:济南考区关于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