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分网上申请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
(一)网上申请。应试人员达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6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二)现场审核。海南省现场审核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至23日,申请人本人到海口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三亚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科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户籍在我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在异地报考的申请人,其资格申请由其户籍所在考区的司法局受理(三亚、乐东、陵水、保亭、白沙、琼中、五指山、昌江、东方等9个市县户籍的考生由三亚市司法局受理,临高户籍考生由海口市司法局受理)。
申请人员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人学历证书信息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到的,须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与本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同一底片的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五)海南省受理法律资格申请单位
海口市司法局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北楼二层2019室,咨询电话68722046
三亚市司法局地址:三亚市迎春路5号(同心家园四期旁)市司法局四楼406室,咨询电话:88276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