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身保险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标的
(1)人身保险:
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如人寿保险;伤残保险;医疗保险;学生平安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
(2)财产保险:
以物或其他财产利益为保险标的,如: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运输工具保险;农业保险。
2.强制保险合同与自愿保险合同:实施形式
(1)强制保险:
法定强制实施的保险;
如铁路、飞机、轮船乘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
(2)自愿保险:
当事人自愿订立的保险合同。
3.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保险责任次序
(1)原保险合同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承担直接责任的原始保险合同。
(2)再保险合同
原保险人将其所承保危险的一部分或全部,转向其他保险人投保而订立的保险合同。分散风险、互助协作;合同相对性:投保人——保险人;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原保险人)——再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
4.单保险合同与复保险合同:保险人人数
(1)单保险
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一个保险利益、一个保险事故向同一个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
(2)复保险
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一个保险利益、一个保险事故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