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考新大纲对比解读

2019-08-15 18:21 点击:次 【字号:

 

  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变化:新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科目:宪法
 
  变化:修订了两件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修正)
 
  科目: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变化:修订4件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科目:经济法
 
  变化:修订4件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科目:环境资源法
 
  变化:修订1件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科目:《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变化:修订2件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科目:国际法
 
  变化:增加一个考点--联合国公约中的引渡规则。
 
  科目:国际私法
 
  变化:删除1件法规,增加2件法规。
 
  废止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增加法规:1.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法规。
 
  科目:刑法
 
  变化:增加1个考点,修订1件、增加2件、删除26件法规,实际减少24件法规。
 
  增加1个考点:虚假诉讼罪。
 
  增加2件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使用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
 
  修订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删除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制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罪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1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
 
  1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
 
  1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 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2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科目:刑事诉讼法
 
  变化:增加13个、删除2个、合并8个为3个考点,实际增加6个考点;增加2件、删除2件、修订1件法规,实际增加1件法规。
 
  增加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使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修订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删除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科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变化:修订2件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科目:民法
 
  变化:减少6个考点,增加2件法规。
 
  增加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科目:商法
 
  变化:修订1件、增加2件、删除3件法规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科目: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变化:减少1个考点,增加2件法规
 
  删除:支持起诉原则
 
  新增:支付令错误的救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优惠套餐推荐
班次名称班次介绍优惠价购买
2025客观题精英班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考题点评、冲刺特训四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邮寄配套讲义资料。限量赠送新大纲解读直播。
授课内容中涉及法考重点、难点、必考点等内容,帮您从多个维度上逐一破解法考困局!
¥1380购买
2025VIP协议班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等直播课程,赠送配套讲义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应试班。
该班次提供教务老师辅导,制定学习规划,同时赠送对应答疑积分,解答专业法律问题!
签订协议,万一不过关,遵照协议次年半价。
¥2980购买
2025科举社群班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客观题无忧直播班等直播特色课程。赠送配套讲义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论述班。
科举社群班实行实名制专属小班教学,根据课程更新进度和报名时间等因素编入班级QQ群;同时还包括专业答疑、直播、督学等服务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学习效率,最终帮您稳妥的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学制两年,课程有效期至2025年主观题考试结束3日内关闭。
适合群体:
特别适合零基础、基础薄弱或在职考生,抱着必过心态参加法考的所有考生!
班次特色:
1.特色直播课:客观题无忧直播班、新大纲解读、三大诉讼法对比解读、易错易混考点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
2.科举社群班专属个性化学习方案,可以1对1帮助修订完善,让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3.组建实名制QQ小班教学群,班主任带班学习交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独角兽APP和官网专业答疑,享有优先答疑权,拥有更多答疑权限。
5.考前100天每周微信督学提醒,促进学习进度。

¥4980购买

学员心声

陈永生老师讲得灰常好~
  学员dh****1120:陈永生老师讲得非常好,感觉能前后将知识点连接,能让学生形成整体思维模式。
韩老师的课很有吸引力
  学员dw****1822:韩老师讲课非常有吸引力,条理清楚、重点突出、举例生动形象,还指出了很多易错点。
选择李文涛老师绝对没错
       学员dc****52:李文涛老师善于对知识点进行总结,提炼考点,让学员更上阶段,很多很模糊的考点,李文涛讲的清晰多了。李文涛讲课很有激情,能很好的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杨帆老师是我男神
  学员dd****1984:杨帆老师授课风格简洁明快,条理层次超级清晰。对于重点难点以及易混淆的地方,都能深入浅出的解析。
许玉霞老师讲课真好
      学员dx****50:许玉霞老师长期从事司法考试培训课程,经验丰富,条理性强,通俗易懂,讲解透彻,富有激情。
兰燕卓老师讲课深入人心
      学员dh****66:兰燕卓老师授课不仅明确了每个概念的关键词,而且讲明如此规定的原因,同时举例进行说明,还时不时地将这些概念进行反复串联,加深学生的学习印象。这不仅是一个教师的教学能力问题,而且还是一个人的高尚品质问题。
汪华亮老师棒棒哒
         学员pa6****31:汪华亮老师是我很中意的,到独角兽学习就奔着汪老师来的,特别棒!
韩祥波老师真负责
      学员dc****63:韩祥波老师讲课很细致很全面,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尤其知识点很有条理性,便于学员的的第二轮复习,韩老师是个负责任的好老师。
李文涛老师,不错
      学员dw****62:李文涛老师从事司法考试国际法辅导多年,授课经验极其丰富,对重点、难点问题分析透彻,应试性、方向性极强,深受广大学员好评。
陈永生老师就是好
      学员dz1****40:陈永生老师授课幽默,富有激情。其因讲课诙谐幽默、知识功底扎实、逻辑结构清晰而备受广大考生赞誉。

在线咨询 课程咨询 网授咨询 面授咨询 图书咨询 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