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通知》精神,庆阳市司法局于2017年3月27日—4月7日(工作日)颁发我市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授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领取时间:
上午 9:00—11:30
下午 3:00—5:30
二、领取地点:
庆阳市司法局政治部(庆阳宾馆对面统办楼302室)
三、具体要求:
1、资格证书领取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2、现场领取时应填写信息采集表,自行带黑色中性笔。
3、领取资格证书时,同时进行资格证书备案。
4、申领证书人员因特殊原因在国外或省外,不能亲自领取的,由本人开具在国外、省外工作或学习所在单位的证明(有公章、有中文),并向直系亲属出具委托书,由受委托人凭证明、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来领取。
四、联系人:李建民 杨亚栋
联系电话:0934-8225201
庆阳市司法局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