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2017年4月6日至12日(9:30-11:30 13:30-16:30,工作日)
二、领证地点
兰州市司法局(南滨河东路861号)一楼,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103房间。
三、具体要求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由申领人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前来领取;
2、军人请在报名部队领取资格证;
3、上年度未领取资格证的请在本次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要求补领;
4、对于出国(境)在外的申领人,可以书面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领取,但必须提交与本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本着对申请人负责的原则,凡不能提交与本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的,证书将由我办代为保管,待申领人回国后再领取;
5、在规定时间内本人不能领取资格证书的,请关注网站后续公告;
6、申领人需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从兰州市司法局网站下载)并按时提交。
咨询电话:8433196
附件: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