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通知,现就2016年12月在福州市申请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3月20日——3月24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市司法局窗口(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乘公交车22路、53路、121路、177路可到达)
二、领证需提交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号码。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司法部相关规定,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限本人亲自领取,不能委托他人代领。若本人无法在上述期间前来领证,可另行预约时间。
2、部队考生(即在军网报名的成绩合格人员)需到军队相关部门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电话:0591-87278325)或福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电话:0591-83319614)
福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