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发放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的要求,现将我市发放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
2017年3月20日—3月24日
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7:00
二、发证地点
具体地址: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11楼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1108室
三、证书领取时需提交的材料
本人申报法律职业资格证时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
四、具体要求
(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应由申领人本人领取。
(二)对于申领人出国(境)的,可以书面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领取,但必须同时提交出国(境)在外证明、与申领人为直系亲属证明(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对于申领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司法考试科将负责保管其证书,申领人可在4月30日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规定的材料至司法考试科领取。
联系电话:0555-2426312
特此通知,并请相互转告。
马鞍山市司法局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