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发放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现将亳州市发放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3月16日—3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亳州市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市政府西南角)。
二、领取证书需提交的材料
申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前来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具体要求
(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应由申领人本人领取。
(二)对于申领人出国(境)的,可以书面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领取,但必须同时提交出国(境)在外证明、与申领人为直系亲属证明(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领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证书,市司法局将负责保管其证书,申领人应尽快携带上述规定的材料前来领取。
如有其他问题,请与亳州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58)5606778、5606779
亳州市司法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