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司法厅通知,通过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在我市申领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含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自3月21日起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时间:3月21日-3月24日(上午8:45—11:30,下午14:15—17:30)
二、申领地点:温州市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温州市学院中路291号)
三、具体要求
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领取,不得代领。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请告知姓名、理由及领证时间。
现役军人证书按司法部规定统一由部队另行通知发放。
为进一步了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执业情况,领取证书时请配合填写问卷调查表。
咨询电话:88368816、88376358
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