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通知,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可以领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证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3月24日。
二、领证地点:楚雄市茶花大道政法小区楚雄州司法局一楼104办公室。
三、领证要求:
1.申领人凭有效《身份证》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领取(代领的还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及当事人委托书)
2.申领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年度备案登记表》(此表在省司法厅或州司法局网站上下载填写)
3.申领人提交《年度备案登记表》,签字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
4.联系电话:0878—3011139.
法律职业资格职业证书年度备案登记表
楚雄州司法局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