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从2017年3月17日起开始发放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不含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地点
1、 证书集中发放时间:2017年3月17日起至2017
年3月27日止(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 2:00——5:00;
2、地点:扬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201室);
二、具体要求:
1、按照司法部要求,为了对申请人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前来领取;
对于确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本人不能按时前来领取的,请及时与扬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提前预约其他领取日期;
2、申领人现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可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扬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14—87313873。
扬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