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的通知要求,我市从2017年3月16日开始可以领取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人员
凡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并已于2016年12月在来宾市司法局申报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报经司法部审核授予资格的人员。
二、领证时间、地点
1、领证时间:2017年3月16-24日的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领证地点:来宾市人民路8号来宾市司法局407室来宾市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办公室。
三、领证要求
1.按照司法部要求,为了对申请人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由申请人本人领取。
2.申领人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领取证书,领取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以便及时处理。
3.对于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领取的,请在4月30日前,于工作日时间由本人领取。
咨询电话:0772-4236208.
来宾市司法局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