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通知,凡通过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并经过法律职业资格审核的考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即将开始(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领事宜另行通知),现就领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2017年3月20日—3月25日(3月25日周六正常上班,领证地点调整在市司法局),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领取地点:长沙市政务中心二楼南厅C15、C16
号窗口(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0号),公交:168路、301区间线、6路、303路、903路至市政府。
三、提交材料: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或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单(提交的材料经查验后退还本人)
四、注意事项: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能代领,如确需代领的凭委托公证书及代领人的身份证领取。
2、考生本人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请核对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并认真阅读证书副本最后一页《持证人须知》。
咨询电话:0731—85409819、0731——88665117.
长沙市司法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