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第一批考生(非在读学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即将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
2017年3月21日至24日(周二至周五)
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30
二、发证地点
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服务大厅(广州市连新路11号——广州市司法局旁)
三、具体要求
(一)网上预约
请证书申领人即日起登陆广州国家司法考试网(www.gzsk.gov.cn),点击首页“证书领取网上预约”功能模块,或者登录“广州司考通”APP,进入“业务办理”功能模块,通过姓名及证件号码预约现场领证时间,并打印《证书领取预约单》(请设置默认页边距19.05毫米打印,并沿虚线裁剪下半部分自行留存查看)
(二)提交材料
1、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
2、《证书领取预约单》(彩色黑白均可);
3、《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
(三)办理须知
1、请领证人员带齐相关材料,严格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前来领证。
2、为提高发证工作效率,请领证人员牢记本人证书编号后四位数字,现场按照对应组别排队领证(《证书领取预约单》上标有证书编号信息及组别),并于领证时将此四位数字主动告知现场工作人员。
3、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本人前来,不得代领。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上述规定时间领取的,仍需按要求完成网上预约程序(时间根据系统规定任意选择即可)并打印《证书领取预约单》留存。我办将根据工作安排,另行公布再次集中发证的具体时间,请留意广州国家司法考试网(www.gzsk.gov.cn)后续相关通知或关注广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届时证书申领人仍需携带上述三份材料办理领证手续。
4、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登录广州国家司法考试网(www.gzsk.gov.cn),点击首页“信息维护”功能,按照相关指引完善个人法律职业资格电子档案,并留下首次信息维护记录(首次登陆无需密码)
四、军队系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军队相关管理部门另行通知发放。
五、港澳台居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司法部统一颁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同批次提交证书补、换发申请并经广州市司考办正式受理的人员,可参照以上要求前来领取新证书,无需进行网上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