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试人员达到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的,请于司法部公告规定的网上申请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申请人请及时查看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告,根据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一)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二)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四)网报同底版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经司法部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