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6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事宜已经在山东省司法厅公布了,通过2016年司法考试的考生一定要仔细阅读哦。
应试人员达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的,应于司法部公告规定的网上申请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如实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请及时查看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告,根据公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件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三)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四)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经司法部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