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考生2016年司法考试提交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材料。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在网上如实填写《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二)本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及复印件三份。本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无法查询的,还应提供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在杭学历认证机构: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杭州市华星路203号,联系电话:0571-88008653)
(三)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申请人报名照片电子文件遗失的,可在登录本人网上成绩查询或资格申请界面后,右键保存本人照片后冲洗提交。不得提交与报名照片不符的其他照片。
(四)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复印件均使用标准A4纸复印,身份证件应正反面复印至同一张纸的同一面上。上述材料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如有不明事宜,可致电我局国家司法考试处咨询。联系电话:0571-85256541、85256543、85256512(其他工作时间),0571-85230907(12月19-23日申领工作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