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6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员现场办理审核时,必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现场打印《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2张);现场打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1张);现场打印《2016年考生信息确认承诺表》(1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原件丢失的,必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或打印版身份证明。
3.《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1张)
4.本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的同一底片免冠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照片尺寸:去除照片边框后应不小于46mm×32mm,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提交用于制作证书)
特别提示:对于报名照片遗失的,可携带U盘到现场下载后自行印刷,不得提交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不符的其他照片。
5.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现场扫描打印2张)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交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档案馆学籍卡复印件、毕业证书在学信网上的查询报告。
6.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原件退回申请人,复印件留存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