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法条复习的“讲究”

2016-05-06 18:03 点击:次 【字号:

  司法考试涉及的部门法众多,涉及的法条更是繁若星辰,而司考本身与法条的联系非常紧密,可以说二者形影不离。司法考试备考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便是掌握法条。如何高效复习司法考试法条?法条的复习是有讲究的,而绝非是简单的死记硬背。下面小弟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司法考试法条复习的心得体会。
  一、重点突出法
  如果把大纲规定的全部法条一视同仁的看一遍,肯定是不行的,而应以重点法条为突破,顺带复习非重点法条。哪些是重点法条呢?现在市场上的法条书纷繁复杂,寻找已经标注了重点法条,对有特别标注的,一定要认真研读并且真正理解及记忆。另外,我感觉当时听独角兽教育的课件过程中,着重理解、记忆一下老师强调的重点知识点的相关法条,也是很不错滴!其实,也不用刻意去记,听课过程中知识点理解了,相关法条自然而然也就记住了。
  二、超级联想法
  在复习法条的时候,要能够会“联想”相关法条,能够使知识体系化,这样才能够真正掌握该法条、运用该法条。
  譬如:[刑事诉讼法15条深度解析]: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考点与命题思路分析:
  1、精确记忆法律规定的五种情形,项(一)中的“显著”二字必不可少,去掉之后可能成为干扰选项(如05年卷二22题);项(四)中“告诉才处理”与“自诉案件”有本质区别,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公诉自诉相结合、公诉转自诉三种,提醒考生,在看见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等词语时,一定要先厘清概念和相互关系,司法考试经常利用考生在这几个概念上的模糊,来设置干扰选项。
  2、在不同阶段发现法定情形时的处理方式:侦查阶段发现上述情形,应当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发现上述情形,应当不起诉;审判阶段发现上述情形,应当作出无罪判决(1、属于情形(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已经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已经死亡的被告人无罪的。)或者终止审理(其他5中情形下)。
  3、作出不同的处理方式,应该根据案件所处的阶段,而不是案件所在的机关,尤其在检察院自侦案件中,一定要分清楚案件到底处在侦查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不要一看到案件在检察院,就想当然地认为应当不起诉,因为如果是检察院自侦案件,在侦查阶段,虽然案件在检察院,仍然应该撤销案件。所以本考点可能与检察院自侦案件这一考点结合考察,加大试题难度。
  三、高人指点
  对于基础、强化阶段复习情况比较好的考生,在复习法条阶段会比较省力,比较容易实现“超级联想”,而前两个阶段复习不够扎实的考生,就有一定难度。不要烦躁,可以借助外力的帮助达到同样的效果,这就需要名师的点拨。独角兽教育有专门针对法条复习的法条串讲班课程,邀请了业内知名司法考试资深专家,为考生进行指导,以法条讲解为主线,结合历年司法考试命题规律,透析法条真义、融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于一体、精讲重点、难点法条,指出考点、点出题眼;其实,也就是老师在总结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常规常考法条,结合最新司法考试大纲、法治热点及命题人的研究方向,把司法考试法条进行有机的“超级联想”,这样节省了考生自己整理的时间而已。我那时候就是看他们的视频课件走过来的,之所以选择视频,是因为他们的视频都有同步字幕,帮我省了不少事,学习效率也提高了。记得学校的qq是800086007,建议朋友们听听。
  这时候,或许就有考生问“既然自己整理过了,还有必要听老师再讲一遍吗?”或者“既然老师都会讲,自己没有必要整理法条,浪费这个时间吗?”。先回答第一个问题,自己整理了法条实现了“超级联想”,可以很好与老师授课内容进行“互动”,但是一定要记住,自己依然比老师还差一个层次。讲课老师往往都研究司法考试多年,也往往只研究一个科目,都是博士、教授级别的,而考生往往是第一年参考司法考试,并且还要复习十几门法律,这是有“先天条件不足”决定的。如果一个授课老师,还不如考生研究得透彻,这老师就绝对不称职。第二个问题就是“既然老师都会讲,自己没有必要整理法条,不是浪费时间吗?”答案“自己依然应该尝试整理”。如果自己没有经过一个思路的整理,就被动接受老师的讲解,思维很容易就僵化,达不到预期学习效果。如果自己有一个思路的整理,在听老师讲课过程中,会边听边想“这个我已经总结过了”,“这个我还没有总结”等等,有重点的记忆,可以事半功倍!推荐大家每天看一看独角兽的司考地图,它用思维导图方式涵盖了15个部门法,涵盖了司法考试核心考点,按图索骥,一目了然!让考点不再孤单,让考点成系统成体系!我把它挂在墙上,每天临睡前都瞅一瞅,梦中也司考,成为司考王国的主人;醒来之后,回忆司考地图王国城池城堡,如果忘记哪个城池城堡,可以立刻去司考地图上视察……
  当然,“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再好的老师也只能给我们指明方向,却不能替我们理解和记忆,最终还要靠我们自己的辛勤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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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心声

陈永生老师讲得灰常好~
  学员dh****1120:陈永生老师讲得非常好,感觉能前后将知识点连接,能让学生形成整体思维模式。
韩老师的课很有吸引力
  学员dw****1822:韩老师讲课非常有吸引力,条理清楚、重点突出、举例生动形象,还指出了很多易错点。
选择李文涛老师绝对没错
       学员dc****52:李文涛老师善于对知识点进行总结,提炼考点,让学员更上阶段,很多很模糊的考点,李文涛讲的清晰多了。李文涛讲课很有激情,能很好的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杨帆老师是我男神
  学员dd****1984:杨帆老师授课风格简洁明快,条理层次超级清晰。对于重点难点以及易混淆的地方,都能深入浅出的解析。
许玉霞老师讲课真好
      学员dx****50:许玉霞老师长期从事司法考试培训课程,经验丰富,条理性强,通俗易懂,讲解透彻,富有激情。
兰燕卓老师讲课深入人心
      学员dh****66:兰燕卓老师授课不仅明确了每个概念的关键词,而且讲明如此规定的原因,同时举例进行说明,还时不时地将这些概念进行反复串联,加深学生的学习印象。这不仅是一个教师的教学能力问题,而且还是一个人的高尚品质问题。
汪华亮老师棒棒哒
         学员pa6****31:汪华亮老师是我很中意的,到独角兽学习就奔着汪老师来的,特别棒!
韩祥波老师真负责
      学员dc****63:韩祥波老师讲课很细致很全面,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尤其知识点很有条理性,便于学员的的第二轮复习,韩老师是个负责任的好老师。
李文涛老师,不错
      学员dw****62:李文涛老师从事司法考试国际法辅导多年,授课经验极其丰富,对重点、难点问题分析透彻,应试性、方向性极强,深受广大学员好评。
陈永生老师就是好
      学员dz1****40:陈永生老师授课幽默,富有激情。其因讲课诙谐幽默、知识功底扎实、逻辑结构清晰而备受广大考生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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