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招摇撞骗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盗窃、抢夺、 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 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冒名顶替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 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编造 、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高空抛物罪、聚众斗欧罪、 寻衅 滋事罪、组织、 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 |
将“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修改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 的字被删除 |
第二十三章 渎职罪 | |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徇私枉法罪、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 、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 、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放纵走私罪、不解救被拐卖 、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 子逃避处罚罪 |
增加了一个罪名: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第四百零二条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新增了三个司法解释、修订了一个司法解释。这个还是比较重要的。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高检发释字〔2022〕1号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5号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窝藏、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高检发释字〔2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