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第181号《公告》,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报名公告如下。
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0日0时至7月4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间(工作日)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我区只设汉语试卷考点、考场,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报名人员,可选择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和吉林省报名。
(二)报名地选择。我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设置银川、石嘴山、吴忠(含中卫考生)、固原四个考区。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可以根据考区划分情况选择报名地,到报名地对应的考区参加考试。选择报名地时,如出现该报名地所在考区报名人数已满的提示,请选择其他人数未满的报名地报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政策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1张包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照片内容应清晰完整,辨识度高。
4.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应显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饰品、粗框眼镜,不得为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翻拍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不得对照片进行ps、拉伸、修复等操作处理。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考试时确认身份等唯一使用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其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2019年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交纳考试费
报名人员应通过网上交纳客观题考试考务费130元/人(宁价费发[2018]12号),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24时。
报名人员登录系统点击在线支付按键后,系统自动为报名人员分配机位,并开始锁定,在60分钟内完成交费操作,交费成功的,核定机位,完成报名。超过60分钟未交费或未成功交费的,系统将释放锁定的机位。
报名人员交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所交纳的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报名人员可于10月中下旬,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司法厅开具相关票据。
报名人员须牢记自己的系统登录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和修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书等事宜。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12日至9月21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司法部规定的时间内(周六、日除外)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